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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光明日报》11月8日《不该有的“语言代沟”
》一文,主张“规范地使用祖国语言,加强对青少年的语法修辞教育”
。
这诚然是很对的。
但是作者认为在语言上“不存在也不应存在”
“语言代沟”
,似乎可以商榷。
众所周知,语言并不是一成不变的。
它每日每时都在人们的使用中发生着缓慢的演变。
所谓语法修辞的“规则”
,不过是对已有语言现象的规律性总结,人们可以用它指导自己的语言实践,但这决不意味着画地为牢。
随着语言的发展,“规则”
也要相应地进化,以适应新的语言状况。
事实上,语言的进化与所谓的“语言代沟”
是分不开的,如果每一代人都述而不作,那么进化又从何谈起?每代人有每代人的语言特点是正常现象。
而语言进化的迹象往往首先表现在一些新颖的词语组合上。
即如作者所举之例“拨通了那个熟悉的声音”
,既简洁,又无歧义,而且很富“诗味”
,有何“欠妥”
?难道非要说成“拨通了号码,听到了那个熟悉的声音”
才行吗?如果非要认为“声音”
不能“拨通”
,那么,“号码”
或者“电话”
恐怕也未必就能“拨通”
!
当然,语法修辞的基本规则是要遵守的。
关键在于要区分出真正的病句和貌似病句的“妙语”
,不要把婴儿和脏水一同泼掉。
尤其对敢于创新的年轻人,更应以鼓励为主。
(此文发表后,大诗人威棣说我“见辰人搂不住火”
。
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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